春十三少經典語錄

春十三少經典語錄

旅行的意義是什麼?

知喬不止一次地問周衍,他卻從不回答。

很多時候她始終記得當他在那個下着大雨的午後,撐着紅*的大傘出現在她面前的時候,面帶微笑地對她說,你果然是你父親的女兒,那一刻,她覺得他似乎鬆了口氣,彷彿在這個世界上,又找到了一樣重要的東西。

於是她加入了這個小小的旅行團,進入曾屬於他以及她父親的世界,她漸漸發現,原來自己想要的……也許只是晴天下的一道*虹。


經典語錄

後來事實*,很多當時我們覺得刻骨銘心的事,最後未必如我們想象中這麼重要。

如果可以,最好不要輕易地說謊,因爲謊言一旦開始,就很難圓滿地結束。當真相被揭開的一霎那,惶恐、痛苦、掙扎、迷茫都有可能接踵而至。 我是一個勉強可以稱之爲成功的作家,早就過了會對世界感到驚訝的年紀;我其實很內向,不善言詞,很少跟別人一起分享內心的感受,卻享受一種不受約束的我行我素;我愛我的家人,願意爲他們做任何事,但不願意成爲他們的羈絆;我對所謂的愛情毫無幻想,可是我筆下的人物一再爲了“情”字鋌而走險;我熱愛自己的生活以及工作,夜深人靜的時候,我能感受到平靜的力量,它讓我不寂寞;我就是這樣一個人,活在自己的世界,不希望被打擾,卻渴望大衆的迴應…… 那麼,以上這段話中,哪一些是謊言呢? Beta】

很難說清楚一個人戴*,究意是爲了跟別人不同,或是想要跟別人相同;也許我們都戴著*,你、我、他,嬉笑怒罵,卻身不由己。

12.21 可怕的巧合 林肯和肯尼迪常被相提並論,因爲他們兩人之間有一系列驚人的巧合之處: 林肯首次當選爲國會議員是1846年,肯尼迪是1946年;林肯是在1860當選爲美國第16任總統的,肯尼迪則是在1960當選爲國家第35任總統。 他們的繼任者都是南方人,都姓約翰遜。安特魯·約翰遜生於1808年,林肯·約翰遜生於1908年。 兩人都是著名的民權運動者,都關注黑人運動。林肯有一位祕書姓肯尼迪,肯尼迪有一位祕書姓林肯。 然而最巧合的莫過於兩人都被刺殺身亡,兩人都是在星期五被*殺的,並都是被擊中在頭後部。兩人的妻子都在場。刺殺林肯的兇手生於1838年,殺害肯尼迪的兇手出生於1938年。兩人都是南方人,也都

快樂是人類一切活動的根源,我們爲快樂而生、爲快樂而死,它支配着生活,主宰思想。然而人們爲了快樂也能製造出比之令人痛苦一百倍的事物:背叛、謊言、陷害、惡意…… 應驗了一句話:最醜陋的東西,是由最美麗的東西衍生而來。 我不遺餘力地追求快樂,可是一旦我處在某一時刻,我也願意隨時放棄,因爲我明白,這個世界上還有比“快樂”更值得我去堅持、更令我無法放棄的…… 那就是,尊嚴與信念。

這就像是生活,如果有一天,你曾經以爲的、並且執着着的東西,被發現是錯誤的,或者,根本不值一提。 你會怎麼做?是就此放棄,還是仍然默默地堅持?

《四個婚禮和一個葬禮》 後來爸爸給我看他和媽媽結婚時拍的照片,黑白照片上,媽媽露出幸福的微笑,還帶着一點點羞*。前幾年,奶奶不幸患了老人癡呆症,但每次見到我媽,總是笑嘻嘻的,說:“生下來就好,生下來就好……” 第二個婚禮,是我一位遠方表姑——哦不,也可能是表姨——不過總之,她是我家的一位親戚。在那個婚禮上,當時八歲的我穿着漂亮的禮服,乖巧地拿着只有花童纔有資格拎的花籃,站在新人身邊,跟他們一起露出無比幸福的微笑。新娘也許有點高興過了頭,一把抱起份量已經不算輕的我,拼命叫攝影師多拍幾張,然後,她放我下來的時候,悲劇發生了:由於我很喜歡她胸前的閃光片,於是小手緊緊地抓着,“嘶”的一聲,她那件在當時來說非常新潮的抹胸裙就這樣硬生生被我拽下來

我想,*最大的好處就在於,不論你是哭、是笑、是悲傷、抑或是快樂,除了你自己之外,再也沒有其他人知道。我們用這種方式來保護自己,如果別人無法瞭解你,那麼也就無法傷害你。然而,戴上*的我們卻忘記了生命中還有兩個很重要的字——那就是“分享”。 可惜的是,只有當我們愛上什麼人,才能深刻地體會分享的愉悅。分享心情、分享時間、分享溫暖、分享那些再也藏不住的思念。 請記住,如果有人冷漠地望着你,說不定,是因爲你也曾冷漠地望着他(她)。

愛,不是一出電影,不是一頓飯,不是一句誓言,更不是一個親吻,而是人內心深處不滅的慾望。想要看着他(她)的眼睛,想觸摸他(她)的頭髮,想知道他(她)做夢的時候會說些什麼,想在世界末日那一天也能牽着他(她)的手,想明白他(她)爲什麼笑、爲什麼哭,想付出也想索取,想了解他(她)、理解他(她),想擁抱他(她)的同時也被他(她)擁抱…… 可是愛,如果只看到慾望,又顯得太狹隘了。忍耐、堅持、困頓、沉默、釋懷,當然,還有妥協。不是對愛情妥協,而是對你愛的那個人妥協。 說出真心話本身就是冒險,愛上什麼人也是一種冒險,然而人想要得到渴望得到的東西,總是需要冒險的,即使最後真的一無所有,可是至少我們努力過。

李白說:夫天地者,萬物之逆旅也;光*者,百代之過客也。而浮生若夢,爲歡幾何? 人生就像是一場短暫的夢幻之旅,我們生活在現實中,卻又對夢境身不由己,可是當有一天美夢醒來的時候,我們又會看到什麼? 現實的醜陋?人心的可怕?世俗的枷鎖?妥協的無助? 也許這都不算什麼,還有更匪夷所思的東西在等着我們,直到我們終於肯對自己承認剛纔只是做了一個夢……一個美好、卻難以實現的夢。 然而我想,夢之所以存在於這個世上,並不是要提醒我們它是多麼難以實現,而是要告訴我們一個亙古不變的道理: 任何時候,任何人,都有做夢的權利。

也許在不同階段,遇到的人不一樣,但是人與人之間的相處模式是類似的,人與人的之間的關係總是會經歷相同的階段。認識、瞭解、認爲不錯、喜歡、深入瞭解、發現許多缺點、感到失望、接受現實、最終歸於平靜。因爲經歷的人和事多了,我們對事物的發展有了一定的領悟,有些人、有些事你甚至覺得自己只要看一眼就會知道將來會如何。這就是爲什麼人到了一定的階段,會憑直覺做事,直覺其實並不是一種‘感覺’,而是一種經驗。

當你遇到一個人,你發現自己無論怎樣思索,也想不出跟他(她)在一起的結局是什麼的時候……你纔不會對這段關係感到厭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