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11年9月1日起我國實行修改後的個人所得稅法,將起徵點由2000元調整爲3500元,部分稅率的變動情況見表1。假定*2011年每月*爲5500元,個稅調整前後,其每月應繳納的個稅數額變化爲 ,這個變化凸顯個稅的作用是 ( )
A.少繳305元調節個人收入分配的有效手段 B.多繳305元國家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
C.少繳325元調節個人收入分配的有效手段 D.多繳325元國家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
【回答】
A 【解析】調整前*應繳納的個稅數額是:5500-2000=3500元,500×5%+1500×10%+1500×15%=400元;調整後*應繳納的個稅數額是:5500-3500=2000元,1500×3%+500×10%=95元;95-400=-305元,凸顯了個人所得稅調節個人收入分配的功能,故選A。
知識點:收入與分配 徵稅與納稅
題型:選擇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