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依照前款規定撤銷信託的,不影響善意受益人已經取得的信託利益。
本章從委託人的債權人、受託人的債權人、受益人的債權人、信託財產的債權人四個方面,論述了信託相關債權人利益與信託利益如何平衡的問題。
信託文件對信託利益的分配比例或者分*法未作規定的,各受益人按照均等的比例享受信託利益。
*法院依照前款規定撤銷信託的,不影響善意受益人已經取得的信託利益。
本章從委託人的債權人、受託人的債權人、受益人的債權人、信託財產的債權人四個方面,論述了信託相關債權人利益與信託利益如何平衡的問題。
信託文件對信託利益的分配比例或者分*法未作規定的,各受益人按照均等的比例享受信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