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為什麼不在貸出更多錢之前先審計自己的賬目呢?
但由於各種不利因素的影響,消費信貸出現了所謂“叫好不叫座”的現象。
小型的非上市*的儲蓄*銀行往往揣掇他們投入資金,這些銀行的所有權往往是不透明的,他們魯莽地貸出資金,所有的假設只基於樓價只升不跌。
匯豐銀行在*吸收的存款總是比其貸出的款項多.
作為一個團體,赤手空拳的投資銀行嚴重依賴於短期融資,尤其依賴於那些對方接受抵押作為貸出現金擔保的回購交易。
“社頭’將其集中賣掉作為本錢,再借貸出去生息。
然而,為了實現這樣一個充滿希望的時刻,在今後的幾個月中注入系統的現金必須都貸出去,用完,而不是囤積。
一旦有任何閒置資金,銀行都會迅速將其貸出,以賺取利潤.
一個相關的説法是龐大的不成比例的資金(至少是西方的標準)基於長期的打算被貸出,而僅僅一個月後被歸還。
央行貸出是有保*的:借方必須提供抵押,以及作為現金回報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