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主债务的保*人取得代位求偿权。
在保险代位求偿诉讼中保险人处于原告的诉讼地位,且应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有无是保险代位求偿之诉的诉讼标的。
关于代位继承的*质,目前有两种不同的观点。
债的保全,其方法有二:债权人的代位权和债权人的撤销权。
目前加拿大具有代表*的四种规则是:按家系代位继承、美国式混合代位继承、按人数代位继承,以及各亲等中按人数代位继承。
代位权代位权制度是由法国《民法典》在立法中最先确立龙之谷免费外挂。
代表诉权与民法上代位权、代理权虽有许多相似之处,但区别也是明显的。
本部分回顾了代位权制度的历史演变。
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主体是债权人本人,并且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之位行使。
我国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存在诸多问题。
抵押权物上代位主要涉及到抵押权物上代位的*质、物上代位的实现条件以及代位物的范围。
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在实践中遇到的这种尴尬局面,使我们必须重构代位权制度。
然后分两部分着重论论述了代位求偿权的取得方式和行使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