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民事责任能力有应然和实然之分,这可以从法律责任关系和法律责任本质二个层面来揭示。
6、传统观点认为只有部分自然人有民事责任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相冲突。
9、自然人有无民事责任能力是考虑自然人有无行为能力的前提,有无行为能力是考虑自然人在过错责任原则下是否需要承担责任的前提。
1、民事责任能力是民法中的基础*概念。
5、自然人的民事责任能力即自然人的侵权行为能力。
10、承认未成年人具有民事责任能力有着重要的意义。
4、民事责任能力属于权利能力的结论既合乎理论,又切合实际。
11、传统的以行为能力为前提,识别能力为核心的民事责任能力理论与民法的诸多制度和理论产生了冲突和矛盾。
8、自然人民事责任能力的判断标准是识别能力,是意思归责的当然结果。
2、一切自然人都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
7、任何法律关系的主体只要具备民事主体资格,该主体即拥有民事责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