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志造句

签判**明嘉靖《**县志》卷一一四。

,知**县明嘉靖《**县志》卷一二。

事见清道光《**县志》卷今录诗二首。

**县志造句

,为**司理清光绪《**县志》卷一一。

为***司理参*明嘉靖《**县志》卷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