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来源造句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我国在总结反腐经验基础上设立的新罪名。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所表现出的诸多争议及存在的缺陷,都值得认真研究。

慕绥新:沈阳市长,2001年10月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

全案近日侦结,依不违背职务行、受贿、藉势藉端勒索财物、财产来源不明等罪起诉叶世文、赵藤雄、魏春雄、蔡仁惠、陈丽玲。

本文在论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犯罪构成的基础上,对理论界争议比较多的几个问题进行了探讨,同时结合外国相关犯罪的立法,对本罪的修改和完善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如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呈现日益增长的趋势。

第四部分,从建立财产申报制度入手,并检讨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法定刑,提出了对该罪的立法完善的建议。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作为刑法中一个新的罪名,自设立以来,在惩治国家工作人员经济犯罪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财产来源造句

网帖还指出,保守估计陆炽然及其家人名下财产约一到两亿元**,并质疑其财产来源

一百惩治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犯罪规定并非我国立法独创,在国外早已有相关的立法规定。

第三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认定和刑罚适用。

解决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存在的问题,最佳方案是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申报义务。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设立,反映出法律在复杂的社会现实面前的某种无奈。

在进入司法程序后,罗荫国和周镇宏,这两位前后任茂名市委*记都被指控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涉案金额分别超过了元和元,均被判死缓。

第三部分,提出完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基本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