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分类逐户公示核定的应纳所得税额或应税所得率。纳税人应依照确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纳税期间实际应缴纳的税额,进行预缴.纳税人应依照确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纳税期间实际应缴纳的税额,进行预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