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2008年9月6日,齐鲁电视台的《啦呱》节目报道了一个这样的事例:某厂职工小王在下班回家的路上,被邻居张大妈家的*咬伤。而张大妈却说,她家的*不咬人。小王在与张大妈交涉无望的情况下,运用法律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1.案例中,小王的什么权利受到了侵害?
2.我们为什么要依法维护这项权利?
3.我国法律是怎样保护这项权利的?
【回答】
1.生命健康权
2.(1)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2)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受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3)生命一旦丧失,任何权利都失去了意义,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
3.(1)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国家法律的一项重要任务。
(2)我国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和治安管理处罚体例等法律法规,都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加以保护。
(3)当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保护。任何非法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知识点:权利和义务的一致*
题型:综合题